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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OOOO第-----號6027
發文日期:2026-06-24 08: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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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南市建築師公會函請國土署釋疑(請領雜照再生能源設施是否應計入面積)函文,詳如說明,惠請國土署釋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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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1150608-函請國土署釋疑(請領雜照再生能源設施是否應計入面積)_金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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