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建築師公會

 
公文轉知
發文單位:------
發文字號:OOOO第-----號6039
發文日期:2026-07-02 16:51:08
檢視次數:已閱讀 6次

轉知桃園市建築師公會據簡昌源建築師事務所函稱:關於今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辦理新屋區社子段102、102-19、102-20、102-21、102-22等5筆地號土地,領有(114)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屋01550號建造執照,該公司未依約支付代墊規費及建造執照取得後之款項,因雙方權益尚待解決,惠請貴單位轉知所屬會員審慎處理,以免造成紛爭,請查照。

本文內容無填寫。

 

公會行事曆
活動花絮
常用檔案下載

友站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