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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OOOO第-----號5778
發文日期:2026-02-04 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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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有關貴部預告訂定「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本會建議事項,詳如說明,敬請參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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