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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OOOO第-----號6138
發文日期:2026-09-04 09: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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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有關於興辦事業計畫範圍內申請建築執照,建築基地鄰接興辦事業計畫範圍內留設且編定為國土保安用地之隔離綠帶,檢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10條之1及第84條之1規定疑義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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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1150819-內授國建管字第1150810294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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