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發文字號:OOOO第-----號6101
發文日期:2026-08-12 14:19:45
檢視次數:已閱讀 12次
轉知金門縣政府有關辦理既有建築物補辦建築執照案件應注意事項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本文內容無填寫。
檔案名稱:050df363-764f-4cf1-9877-320fef26f176.pdf
檔案大小:0.25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