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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OOOO第-----號5881
發文日期:2026-04-10 15: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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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勞動部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第10點、第13點及第6點格式1、格式2、格式3、第7點附表1、附表2,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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