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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OOOO第-----號5481
發文日期:2025-09-12 11: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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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有關該所2025年版「低碳(低溫含碳)建築評估手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起實施,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七月一日,公有辦公、服務類新建築物於請領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評估時,須併同申請低碳建築標示,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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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1140904-1147636343本會收文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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