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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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發文字號:OOOO第-----號6053
發文日期:2026-07-15 08: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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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有關古蹟及歷史建築等文資定著土地,作為容積移轉接受基地之處理方式,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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