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建築師公會

 
公文轉知
發文單位:------
發文字號:OOOO第-----號6024
發文日期:2026-06-22 08:47:23
檢視次數:已閱讀 6次

轉知經濟部能源署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覆本會有關設置於學校或公共空間之太陽光電設施得免申請雜項執照之相關疑義一案。

本文內容無填寫。

 

檔案名稱:1150612-國署建管字第1150055876號.pdf
檔案大小:0.91 MB
檔案名稱:1150601-能廣字第11500106480號.pdf
檔案大小:0.51 MB

公會行事曆
活動花絮
常用檔案下載

友站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