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建築師公會

 
公文轉知
發文單位:------
發文字號:OOOO第-----號5368
發文日期:2025-07-18 10: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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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金門縣政府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41條規定「供工廠使用之建築物防空避難設備附建標準,無投資計畫或設廠計畫書者得否準用建築設備編第37條附表說明一(三)之作業人數計算」疑義一案,請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釋辦理(詳如 附件),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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